奥巴马医改法二度被判违宪
www.fjnet.cn?2011-02-02 13:23? ?来源:新华国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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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佛罗里达州联邦法官罗杰·文森1月31日裁定,总统奥巴马所推行医疗保险改革法一项尚未生效的关键条款“违反宪法”,应宣告整部医改法无效。
文森裁定违宪的条款强制美国公民自2014年起购买医疗保险,否则将遭受罚款。文森认为,这项条款违反宪法且与医改法不可分离,须宣告整部医改法无效。
“这是一项艰难的决定。”他说,“我知道,无法确定它会产生何种影响。”
文森在判决书中写道,无论国会在推动医改法案通过进程中付出多么值得称赞的努力,“它必须在宪法范围内行事”。“这部法好比设计有缺陷的表,需要钟表匠重新规划、构架。”
这不是奥巴马力主的医改法关键条款首次获判违宪。
去年12月,弗吉尼亚州联邦法官亨利·赫德森裁定这项强制个人投保的条款“与宪法精神不符”。赫德森当时援引的法律依据是,宪法的贸易条款规定,联邦政府不得强制个人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。
反对医改法的人士认为,强制投保条款要求一些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医保,增加用工成本,迫使企业减少用工人数,导致失业率上升。
国会参议院共和党领袖米奇·麦康奈尔31日说,当天裁决表明,医改法的“摊子铺得太大”。“我们应废止这项支出法案,以常识性改革取而代之。”麦康奈尔说,“进而降低成本,避免不可持续的权利承诺,使企业雇工变得容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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