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美国的很多规章制度是不大好弄得懂的,可是遇到一些事情总要让人由不得去想。近来在弄中美大学教育比较,从历史上看,美国人总使我认为:他们大傻瓜,拿自己钱给人家花竟不心疼,不似我们太聪明,留着钱给自己防备着还穷;他们生来天真,捐赠一出手就是成千上万的,不像我们显得成熟,“儿子总是自己的好!”
世界很多一流大学都在美国,而美国的很多大学都是私立的,同时这些私立的大学又大抵多是靠慈善捐助发迹的。下面笔者在参照前辈人研究的情况下,不揣谫漏有意就这一美国社会趣味现象进一步作一番对比分析考量。
一、哈佛捐赠遗风
1633年,毕业于剑桥大学的清教牧师约翰·艾略特(J. Eliot)致信马萨诸塞当局,力陈在马萨诸塞湾建立一所学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。1636年10月28日,马萨诸塞议会正式通过议案,决定建立一所学院。按当时官方原始记载:“议会同意拨款四百英镑开办一所学院。明年先支付二百英镑,待工作就绪后,支付另外二百英镑。下次议会开会期间,决定设校址和校舍建筑风格。”于是,这一天哈佛诞生,也便是美国高等教育诞生,而美里坚合众国于1776年7月4日才正式成立。故也从此有“先有哈佛,后有美国”之说
“剑桥学院”附近有一查理小镇上居住着一位名字叫作哈佛(J. Harvard)的年轻清教牧师。他毕业于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,1637年抵达马萨诸塞。不幸的是,哈佛到了北美不久便染上肺病,于1638年9月14日去世。按遗嘱,他的一半财产共计719镑17先令2便士和约400册图书全部捐赠给了“剑桥学院”。这笔捐款几乎相当于马萨诸塞议会拨款的两倍。为纪念哈佛先生的慷慨义举,马萨诸塞议会遂于1639年3月3日将学院更名为“哈佛学院”(Harvard College)。从此,这一捐资助学之风,不仅成为哈佛学院的传统,而且潜移默化为美国高等教育的传统。(郭健,2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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