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问昆明交警50天罚款970万元
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政协会议上,委员王中质疑昆明交警六大队在50天时间内收取的970多万元罚款的去向,并指出应公开交警历年的罚款收支账,建议交警执法以教育为主。(1月27日《华西都市报》)
笔者为王中委员认真履行职责,敢于质疑公权力的精神叫好。每年地方召开两会,一些代表委员或是唱赞歌,或是把目光投向限制民众的行为上,敢于具体直接批评公权力,替民众说话的不多。目前许多地方正在召开两会,对于代表委员又是一次考验。
一个交警大队在50天时间内收取970多万元罚款,这“执法”效益真高啊。王中照此推算,昆明市交警支队一年的罚款数以十亿元计。这真让人疑惑,昆明市交警支队究竟是执法单位,还是经济实体?不仅应该追问这些罚款的去向,更应该追问这些罚款的合法性。
一个交警大队50天罚款970万元,如果说他们是在执法,维护社会正常秩序,鬼才相信。如此经济“效益”,足以颠覆一个执法单位的执法信念,坚决把执法变成“执罚”,追求利益最大化。不是说昆明的交警素质低,如有这样的执法收益,任何一个交警大队都会把“效益”放在第一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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