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将全面实施残疾生免费义务教育
来源:福州新闻网 2011-09-09 编辑:唐丽萍
同时,将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力度,逐步提高特教津贴;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享受特殊教育教师的津贴、补贴等待遇;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,按不低于同类普通教育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进行安排。 我省还支持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,要求设区市和办学条件较好的县(市、区)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(班);普通高校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,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。(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) |
相关新闻
热点推荐更多>>
互动精选更多>>
东南网旗下网站 | 律师严正说明 |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