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将实施23条强力政策支持台企
来源:中国台湾网 2011-12-31 编辑:林洪熙
(十一)鼓励台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。支持台资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、产业共性技术等开发项目。支持台资企业与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及产品创新,对台资企业为开发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可按税法规定加计扣除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国家和省相关资金支持。 (十二)支持台资企业创立自主品牌。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产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、国家质量奖、中国名牌产品、湖北省著名商标、湖北省名牌产品。依法保护台资企业知识产权,重点保护驰名商标、著名商标。对在我省创建,并获批为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品牌价值500强的台资企业,省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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