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将实施23条强力政策支持台企
来源:中国台湾网 2011-12-31 编辑:林洪熙
2、放宽台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。除货币、实物出资方式之外,鼓励以专利、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台商投资企业(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者除外),非货币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%。支持台商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金、盈余公积金、未分配利润等转增为注册资本;允许台商以在大陆境内投资企业的清算、股权转让、先行回收投资、减资等所得的货币资金在境内再投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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